艾泽拉斯编年史——我的青山
深夜,我们围着篝火静静地坐在一起,大家心里都明白,我们是被奇异的命运所救,这就是狩猎高手活动所带来的风险:我们在和命运做游戏。然而,我们中的每一个人都可能会在未来的某一时刻面对命运严峻的考验。 ——摘自《荆棘谷的青山》
我们围坐在篝火旁,将从修道院里偷来的焰火一个一个打向星朗月圆的夜空。火花爆裂开来,虽然不很耀眼,但是足以为我们畅快的心情锦上添花了。这里远离喧嚣的闹市,如果可以,我愿在此隐居——和我的伙伴们,还有那些动物和巨魔。其实我也是一个巨魔,想必大家知道,赞达拉是巨魔文明的发源地,而坐落在青山之畔的尤亚姆巴岛正是现在赞达拉部族的栖息地,我很为此感到高兴。我是一个爱好和平的巨魔,真的。
但是事情往往不能如愿,可恶的BLZ却偏偏在美丽的荆棘谷设置了一个庞大而复杂的任务群,使这里成为了几乎所有的人成长的必经之路。而且这里的风景却又偏偏如此诱人——绿油油的草丛、可爱的灌木、高大常绿的密林、秀气的小山包、雄伟的巨魔古城、人们踩出的土路,还有清澈透明,如镜一样的湖泊和河流。可是狼多肉少的局面最终还是使得来此历练的BL与LM的勇士常常打斗的不可开交。逐渐地,这里就变成了一片血洗的世界。空气中一刻也不停地散发着血腥的味道,人们几乎再也无暇欣赏这巨幅的天然美妙的画卷。因为我们是猎人,同样也是猎物,我们要在这里生存下来,就绝对时刻都不能放松。
而这里复杂的地形和狭窄的视野对于我这样的盗贼来说简直是一块天然的福地——我们几乎可以在任何时候,从任何方位,悄悄地接近我们的敌人,然后在他(她)的背后,捅出致命地一刀。坦白地说,那时候的我,还是一个年轻,卤莽的小伙子。自从小时候在灰谷第一次杀掉了一个暗夜精灵的猎人,我就爱上了这种感觉。他带给我前所未有的紧张,我的心卡到了嗓子眼上,手心在不断地冒汗——然后长长吁出一口气。(我想,第一次杀人的时候,大家大概都是这样的感觉吧)在后来的日子里,我渐渐习惯了这样的生活,人也麻木了许多。但是当我踏上这片土地的时候,我又重新变的异常兴奋。
也许是因为刺客的天性,那个时候的我已经完全掌握了“冷血”(确实一直是刺杀天赋,见笑了)。因而总能在最关键的时候给予对方致命一击。同样地,当那些掌握了强大法术的法师毫无防备地坐在地上,享受着他们自己制造的美食时,我们同样可以100%地精确地送给他们一记致命的伏击。(貌似是废话)毕竟,无论一个法师有多么强大,他也总会有把Mana用完的时候。我们也许要为一次完美的击杀铺垫一个漫长的等待,有时候,我也会觉得很不耐烦,但毕竟我是一个刺客——刀头舔血的快意总可以为我驱除忍耐不安的躁动。为此,有许多人都在暗地里(其实更多都是在明面上)骂我们卑鄙无耻。刺客往往是要忍受骂名的,所以对于他们的恼羞成怒,我完全不放在眼里。另一方面,由于我们拥有消失和疾跑的本领,在一场战斗中总能坚强地存活下来。而敌人若想追杀我们,则更是妄想(消失对于LR印记的问题曾修改过多次,就暂不讨论了)。
然而,我们除了要与敌对阵营的家伙纠缠以外,还必须要完成各种惊险的任务。我们整天都在猎杀虎,豹,还有更加残暴的迅猛龙。同时,我们还要避免自己成为猎物。而当我作为一只巨魔,却必须要残杀自己的同类时,我不确定那个时候,我的手有没有发抖。尽管他们是敌人,我却不知道,更不能理解,为什么这个世界上存在那么多的杀戮,因为国仇,或者是家恨?即便是在我取下人类或者是侏儒的头颅时,我也常想,为什么我们要有战争?又为什么,这样的战争将作为种族之间的仇怨而代代流传?
夜,是我的颜色——更确切地说,应该是我的保护色。我想刺客们应该是比较习惯于昼伏夜出的作息的。夜色下,我们更容易隐藏自己的行踪不被敌人发现。但是每天太阳落下的时候,我这一天的工作便停止了。荆棘谷的夜晚在我看来要比白天美丽的多了。这里永远是一轮圆月,满天星斗,棋罗密布。我倒是认为,把这里叫做“月光林地”似乎要更加贴切一些。正因为如此,每当夜色降临,洒下柔软的月光,如一泓清泉,洗涤着杀戮的心。我们就围坐在格罗姆高营地的篝火旁,一边饮酒,一边谈论着白天的狩猎。与我一起的,还有一个牛头人的战士。他背上那把寒光四射的斧子,他告诉我,叫做“斩首者康恩”。
可惜不是你 陪我到最后
曾一起走却走失那路口
感谢那是你 牵过我的手
还能感受那温柔
朱莉,是康恩的将军的孙女,他们在战争中被彻底的击败了,将军在死前把她托付给了他。但是,骑士们终究没有能够抵抗住敌人的进攻,朱莉因为感染了瘟疫而变成了食尸鬼。当这对曾经的爱侣被扔到竞技场里的时候,一切都已经没有了悬念。朱莉的匕首掉了下来,她微笑着走了,康恩解脱了她的灵魂。作为一个盗贼,拉文霍德庄园我是我心中的一块圣地。在那里,我曾经见过这位漠然的老人。听完朋友的讲述,我缓缓地躺下。这一切都是谁的错?战争又究竟留下了什么?
牛牛还说,藏宝海湾的制皮供应商那里买到了影皮手套和宝石腰带的图纸,“它们一定很适合你”。听说人类有一句话叫做“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装备的优劣,往往对于事态能够起决定性的作用。于是,每当我们要去那里的酒吧疯狂一下的时候,我总跑到那家店去看看。“这种东西很难进货,抢购也很凶啊,你明天在来看看吧”——通常老板都是这么答复我的。其实我非常喜欢这个小港,不仅是因为它坐落在群山之中,大海之畔——当然,整个荆棘谷都是以风景优美而著称的。而且,这里永远都被一片安静祥和的气氛笼罩着。偶尔酒吧里也会传来一阵醉酒之后的吵闹,在我看来,这恰恰是静中有动的点睛之笔。酒吧里每天都会有许多联盟或者是部落的家伙,有一次,一个矮人猎人喝的晕头转向,两只眼睛直直的瞪着我,大声地嚷嚷。哈哈,也许他是在问候我的亲人吧。我在这里也算是小有名气了,很多LM的家伙恨我恨的是咬牙切齿。作孽啊,我实在是不想再继续这样的生活了,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在这个天然的猎场里,每天都要提心吊胆的过日子,如果我不杀人,他们就会来杀我。
“也许你应该离开这里,回到卡利姆多。”
“不,我已经爱上了这里。况且,我又没有女朋友,哈哈!ut下载”
我瞟了一眼那个矮子,用手做了一个嘲笑他身高的动作,他的头大概比我的腰还要低一些。但是我觉得,他的身高其实更适合我,毕竟我是一个盗贼。我又转过头去喝酒,他是绝对不敢动我的,只要他举起猎枪,或者是拔出匕首,这里的地精警卫就会迅速把他就地正法。我曾经跟那个看守大门的那个家伙较量过,他的手段绝不在我之下。他们个个身怀绝技。我突然想,如果有一天我混出个头脸,一定要到这里来找保镖。不过这个念头很快又被赶出了我的头脑,这群贪婪的家伙,谁知道他们会开出什么样的价码,谁又晓得他们会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他们其实还是适合做商人,“无奸不商”这四个字在他们身上得到了最大限度的体现。
我上了楼,找到了服务员跟我说的房间,对面住的是那个让我很讨厌的盗贼训练师。他是个人类,似乎是向这里的地精学过些兽族语。当我刚到这里的时候,总因为懒得折腾而就近向他学习一些盗贼的小技巧。虽然从藏保海湾到棘齿城有很舒服的大船,但对于我这只旱鸭子来说,对大海的恐惧总是很难克服的。直到我听酒店的伙计告诉我,他经常嘟囔的那句话竟然是“为了联盟”,我恨他恨得牙都痒痒。但是即便他总是“为了联盟”,也还是教会了我一些东西,因为我付给他钱,就这么简单。也许世界上很多事情都可以这样简单化,只要有了钱,一切就都好办了,所以也就难怪这个家伙只能在这里混口饭吃,除了他的本性和地精一样贪婪,我想只要他敢迈出海湾一步,那些血气方刚的LM小伙就会乱刀把他劈死。当然我也会,现在的我已经不太把他放在眼里了,偶尔见了他,也只是出于礼貌的问候一下,毕竟在这些日子里经历了许多实战的场面,我的经验和技巧都远胜于从前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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